“抹茶交易所国内远程工作是否违法”这一问题,需结合工作性质、法律主体、税务合规等多维度综合判断,不能一概而论。

需明确“抹茶交易所”的运营主体及业务资质,若该交易所为境外注册机构(如开曼群岛、新加坡等),且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实体或获得金融监管部门(如证监会)的许可,其面向国内招聘员工并提供远程服务,可能涉及“非法从事金融业务”的风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,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证券、期货交易相关业务,属于违法行为,相关工作人员若参与具体业务(如客户服务、交易执行等),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主体。

若抹茶交易所为境内合法持牌机构(如已获得支付牌照、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等),其远程用工需符合中国劳动法律法规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,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明确工作内容、地点、报酬等,远程工作虽不固定办公场所,但只要双方存在“人格从属、经济从属、组织从属”关系(如接受公司考勤管理、遵守规章制度、按月获取劳动报酬),即构成劳动关系,需依法缴纳社保、个税,否则可能面临“未签订劳动合同”“未足额缴纳社保”等劳动纠纷及行政处罚。

税务合规是关键环节,国内远程工作者若为抹茶交易所境外员工,需判断其“居民个人”身份,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,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,为中国居民个人,应就境内境内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;若为非居民个人,仅就境内所得纳税,若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,或个人未如实申报收入,均可能违反税收征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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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,面临补税、滞纳金甚至罚款。

综上,抹茶交易所国内远程工作是否违法,核心取决于交易所主体合法性、用工关系性质及税务合规情况,若交易所无国内资质且从事金融业务,或劳动关系认定不清、税务申报违规,均存在违法风险,建议劳动者入职前核实企业资质,明确用工协议,并主动申报个税,以规避法律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