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加密货币市场的波动,泰达币(USDT)因其与美元锚定的特性,成为投资者交易、转账的重要工具,但不少人对“在国内收泰达币是否犯法”存在疑问,这一问题需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综合判断,核心结论是:单纯的“收”泰达币行为本身不直接构成犯罪,但若涉及非法资金结算、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服务等,则可能触碰法律红线

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基调:禁止交易,不禁止持有

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明确且一贯,2021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虚拟货币“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”,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,同时提醒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。

但需注意,《通知》及后续政策主要禁止“交易”和“炒作”,并未直接将“持有”或“接收”虚拟货币行为本身定为违法,也就是说,个人因投资、转账等目的接收泰达币,只要不涉及后续的交易变现、为他人提供兑换服务,且资金来源合法,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将其认定为犯罪。

“收”泰达币可能涉法的三种情形

尽管单纯接收不违法,但实践中“收泰达币”往往与特定场景绑定,若操作不当,极易踩入法律禁区:

为“黑产”提供资金结算,涉嫌“帮信罪”
这是最常见的高风险场景,若明知他人利用泰达币进行电信诈骗、赌博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仍为其提供“收币”服务(如协助兑换成法定货币、转移资金等),可能构成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(帮信罪),根据刑法规定,即便未直接参与犯罪,只要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”,即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罚金。

非法经营“OTC”业务,涉嫌“非法经营罪”
若以“收泰达币”为业,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渠道,为他人提供泰达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服务,并从中赚取差价,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”,已被《通知》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,根据《刑法》第225条,未经许可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,扰乱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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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
资金来源不合法,涉嫌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”
若接收的泰达币来自诈骗、盗窃、贪污等犯罪活动,且主观上“明知”资金有问题(如对方要求“匿名收币”“折扣换汇”,或交易金额与对方身份明显不符),仍协助接收、转移,可能构成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”,根据刑法,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合法接收的边界: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

若仅为个人用途接收泰达币,需确保以下三点:

  • 资金来源合法:如从境外亲属处接收的合法赠与、此前投资购买的泰达币等,能提供资金来源证明;
  • 不涉及交易服务:仅为接收后持有、自用(如跨境转账支付),不提供兑换、结算服务给他人;
  • 主观无“明知”:不知道资金涉及违法犯罪,未与犯罪分子串通。

风险远大于收益,务必谨慎操作

国内法律并未直接禁止“接收泰达币”这一行为,但加密货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性使其天然与违法犯罪风险绑定,普通用户若非必要,应尽量避免参与泰达币相关活动;若因特殊情况接收,务必确保资金合法、用途正当,绝不触碰“帮信”“非法经营”等法律红线,在法律明确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背景下,任何试图“打擦边球”的行为,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。